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铜川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21年2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并经市委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铜川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落实《铜川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17-2021年)立法规划》,根据《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弘德立法,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服务。
二、项目安排
(一)审议项目
1.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保护条例
(二)预备审议项目
2.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三)调研项目
3.铜川市物业管理条例
4.铜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铜川市养犬管理条例
6.铜川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7.铜川市公共场合控制吸烟条例
8.铜川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9.铜川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10.铜川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和全市工作大局开展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立法过程中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改革、人民群众重大利益调整或社会关注度高、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协调形成共识的问题,及时报请市委决定。坚持法规案表决前向市委请示,立法工作计划报请市委批准。
(二)坚持人大主导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依托作用。进一步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要提前介入、督促指导,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吸纳人大代表立法建议。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组织领导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推进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按期提交法规草案和调研报告。探索开展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制"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等模式推进立法工作。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科学立法。在法规案的起草、审议、修改过程中,落实立法论证、评估、听证等机制。紧密联系实际,坚持民主立法,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选聘立法咨询专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的智库作用。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和改进立法信息公布、意见征集、反馈评价等工作。拓宽公众参与途径,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立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切实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务求有据管用,坚持依法立法。在法规案的起草、审议、修改中符合上位法精神,遵守立法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
(四)坚持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丰富审查方式,用好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高审查工作效率。落实党委、人大、政府之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对区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本计划在执行中若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