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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映耀州瓷 燃传承薪火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铜川市 耀州窑陶瓷发展促进条例》 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09-25  来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9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铜川市耀州窑陶瓷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耀州窑陶瓷是千年传承的历史瑰宝,是独具魅力的文化标识,承载着铜川深厚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也是极具潜力的铜川市特色产业。2006年“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耀州瓷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条例》立足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制度创新回应文化传承、产业转型中的实际需求。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耀州窑陶瓷人才奖励、激励制度,对在耀州窑陶瓷工艺传承创新、人才培养以及耀州窑陶瓷文化挖掘、整理、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耀州窑陶瓷文化保护传承、活化利用、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陶瓷人才相关工作室,通过“师带徒”等方式促进耀州窑陶瓷技艺活态传承。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耀州窑陶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创新性工艺和设计等方面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引导、鼓励和支持耀州窑陶瓷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进行品牌宣传和推广,充分挖掘产业价值。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耀州窑陶瓷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方案和措施,系统推进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和工业陶瓷等多元协同发展,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现代陶瓷产业体系。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完善耀州窑陶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增强园区产业孵化功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扶持耀州窑陶瓷中小微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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