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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闻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6-07-11  来源:铜川市人大常委会

7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四新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红伟、段林荣、姬长民、张峤和秘书长仇宪红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磊,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及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系统梳理现有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修改、整合与生态环境法典不符的内容,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要聚焦法典修订重点、执法难点、监督要点,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专业能力。要依托“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多载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要对标法典新要求,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转型,并加强法典实施监督,形成全面有效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和相关法规的工作合力。新任命人员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政治忠诚,厚植人民情怀,依法履职行权,主动接受监督,永葆清廉本色。

供稿人:王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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