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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人大代表这样说】学代表法 绘民生新篇
宜君县云梦乡人大代表 郭麦玲
发布时间:2025-07-24  来源:宜君人大

作为乡镇人大代表、医保工作者和妇联干部三重身份的基层工作者,通过学习代表法后,我对“多重角色如何协同发力”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医保关乎群众健康保障,妇联工作聚焦妇女儿童权益,而人大代表则是倾听民声、汇聚民意、推动政策落地的桥梁。三者看似独立,实则共同指向“为民服务”的同一目标。此次学习,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更新,更是一次关于“如何将多重职责拧成一股绳,更好服务群众”的实践探索。

一、以法为纲,找准履职“融合点”

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需“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一职责要求,为医保、妇联与代表工作的融合指明了方向。在乡镇,妇女群体既是医保政策的重点服务对象,也是妇联工作的核心群体,农村妇女就医、“两癌”筛查、医保缴费等问题,不仅是医保、妇联工作范畴,同时也是人大代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范畴。学习代表法后,我意识到,只有将三者结合,才能实现“1+1+1>3”的效果。在工作中,我通过人大代表、医保和妇联工作者三重身份,既讲解医保报销政策,又宣传妇女“两癌”筛查知识,同时可以听取女性群体在就医、就业、家庭保障等方面的诉求和意见建议。这一实践让我深刻体会到,以代表法为纲,找准职责结合点,才能让民生服务更精准、更温暖。

二、以法为桥,畅通民意“直通车”

代表法强调“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我充分利用三重身份优势:在妇联“妇女之家”设立“医保政策咨询角”,既收集妇女在健康保障、就业创业等方面的需求,也解答医保缴费、异地就医等问题;在医保入户宣传的同时调研女性群体在婚姻家庭、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境。针对农村妇女反映“两癌筛查定点医院距离远”的问题,我联合妇联、卫健部门提出“增设村级筛查点”的建议,并推动乡镇将女性健康体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些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的身份是连接政策与民意的“桥梁”,医保工作是民生服务的“抓手”,妇联工作则是贴近妇女心声的“窗口”,三者协同发力,才能让群众的诉求在政策方面得到解决和落实。

三、以法为基,锤炼履职“硬本领”

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而医保政策的专业性和妇联工作的复杂性,更需要持续学习与提升。我将坚持以学习法律法规为基础,将代表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规结合起来学习,以法律知识储备为基础,不断锤炼多重履职能力。运用医保政策、法律知识普及和妇联调解技巧,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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