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这一修订健全了人大代表履职制度机制,强化了对代表履职的保障和监督,对于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学细悟,把握代表法的核心要义
新修订的代表法围绕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强化代表责任意识、完善代表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其中关于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内容,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指明了方向。我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遵守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代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做到忠诚履职、依法履职、为民履职。
二、对照职责,强化使命担当作为
作为人大代表,我深知自身角色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学习代表法的过程中,我将不断对照法律要求,思考如何将代表法的精神融入企业管理和发展之中。
一要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代表法要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样需要成为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倾听员工的心声,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关注社会需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参与乡村振兴等,将企业发展与社会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为解决就业、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二要做依法决策的“践行者”。作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无论是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还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要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体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要做推动发展的“领头雁”。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我将以代表法的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改革精神,持续推进市场业务拓展,保障在手生产订单的交付以及技改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稳定生产经营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学以致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代表法为指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要加强企业党建,夯实发展基础。我将以代表法中强调的政治责任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在市场开拓、生产经营中持续发挥党员作用,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以发展检验党建成效。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发展质效。我将带领企业深入分析市场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聚焦主责主业,明确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时,推动企业产品升级和服务优化,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三要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我将严格落实代表法精神,认真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主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微实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尽心尽力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