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我在第一时间学习了新修订的代表法,深刻感受到此次修法对推动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修订是自1992年代表法颁布施行以来的第四次修改,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一、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担当
新修订的代表法在总则部分首次写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并对代表提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等明确要求,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代表履职的根本政治遵循。作为基层人大代表,我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政治属性是代表职务的第一属性,政治要求是代表履职的第一要求,自己将在工作中严格把握,遵守执行。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在日常履职中,我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特别是用心领会其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刻论述,把握好贯穿其中的精髓要义、使命担当、为民情怀,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一致。二要站稳政治立场。新修订的代表法进一步强调人大代表要站稳人民立场,这要求我们在履职过程中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无论是参加人大会议审议各项报告,还是闭会期间参加调研视察,都必须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三要树立制度自信。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此次修法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写入法律用于指导代表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了代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对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密切联系群众,架稳民心桥梁
新修订的代表法将多年来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实行的“两个联系”制度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代表法规定“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拓展了代表履职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构建多元联系渠道。新法实施后,我们基层代表积极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构建线下联系网络,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代表在闭会期间有了更多元的履职途径。同时利用线上人大代表联络站,向群众征求意见诉求,建立线上平台联系。新法完善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明确可以根据地域、领域等组成代表小组,可成立“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等专业代表小组,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检查,实现“内行人监督专业事”。二是发挥专业特长优势。“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是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熟悉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我将结合自身在农村工作的经验,聚焦“三农”发展难题、基层治理痛点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优化议案建议办理。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的权利,也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新修订的代表法总结了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督促等工作制度都作了优化完善。新法实施后,相信会有更多聚民意、察民情的代表建议得到采纳,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策。
三、深化学习实践,扛起代表责任
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起点,在履职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代表法。一是在“学”上下功夫。把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结合起来。通过参加各级组织的专题培训、小组研讨、案例复盘等活动,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解读新法内容,让人民群众了解代表的职责和权利,营造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在“用”上见实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紧紧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结合自身专业领域,聚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工作,提出高质量、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在“联”上创新路。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用好网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平台,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会议审议和表决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带头落实“三联系三服务四个一”要求,做到真联系、真沟通、真解难。
代表法是保障代表履职的‘工作手册’,此次代表法修改把对每一位代表的关心,转化为法律层面的保障,对我们处理好履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将提供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引。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扎根人民、履职为民,为推动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贡献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