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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5-07-24
  • 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亚丽带队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刘正旺参加。

    检查组先后来到药王山、南屏公园、金锁关镇纸坊村、国有林场及管护站等地,对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城市直观山坡绿化、毁林图斑植被恢复、苗木基地建设、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油葡萄繁育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成员紧扣检查重点与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出了问题不足,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贯彻实施森林法律法规,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落实各方的法律责任,依法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做实经济林建设、苗木繁育、林权确权、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行刑结合,形成有效震慑,用法治手段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供稿人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