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民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市政府办和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王益区欧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双创”基地,董家河园区铭帝铝业、耀州区办税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财税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和企业,现场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工作,全面细致的了解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耀民指出,开展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决策和法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横向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他强调,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条例规定,做好十大行动和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认真找出差距短板,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加大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法制保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要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的要求,超前谋划好“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中心 鄂智勇)

